近些年来,香港凭借着优越的地理位置以及优惠的税收政策,吸引了一波又一波的企业家到香港注册公司。当香港公司注册成功之后,因为香港作为一个重要的港口,很多香港公司都会做外贸生意,将商品出口国外或者是反投资到内地,但是在公司的正常商业活动时,遇到诉讼问题,被法院要求提供证据,当证据产生于香港的情况下,我们需要对证据进行公证才可以被内地认可并使用。很多客户可能并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大家介绍一下,这类情况下的香港该公司公证应该怎么办理。
上文提到香港公司在内地法院参与诉讼的授权公证,在此我们为大家介绍,形成于香港的证据如何使用到内地?我们以常见的银行水单为例,其他证据需要根据证据的特点、形式以及法院的要求等具体判断如何办理。对于银行水单,如果是香港公司的,那么其办理形式与诉讼授权的公证类似,都是做董事会决议。公证文件是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周年申报表、董事会决议和银行水单。
在办理上述公证时,香港律师需要对银行流水的真实性进行确认,因此不管香港公司是否可以提供原件,香港律师都需要亲自去银行调取相应的记录,这里就需要由香港公司先于银行进行沟通,并且约定好时间由律师上门调取。
该公证同样需要香港公司董事或由获授权的公司员工代表前往香港律师面前办理,但现因疫情,董事一般无法前往,加之大部分由内地公司、内地自然人设立的香港公司几乎没有聘用员工,所以我们的香港律师会指定其信任的人士来暂时作为香港公司的代表,签署并提交相关文件,。
对于个人的银行水单,是以声明书的方式出具,声明在转账的详情。如果是自行提供银行水单的,则公证书会对该水单注明,此文件是由当事人自行提供,文件内容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以上就是对涉及到诉讼的证据公证的香港公司公证的介绍。如果您有任何香港公司公证等相关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迅捷财税拥有多年香港公司公证的经验,对业务流程了如指掌,可以为您提供全程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