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香港都是连接我国与国际经济交流的纽带,是我国出口贸易一个非常重要的港口,因此,很多投资者纷纷来到香港注册公司,在公司注册成功后,很多客户会选择反向投资大陆,会在内地投资一家外商投资公司,从而可以享受外商优惠政策,但是因为我国香港和大陆的法律政策不同,在投资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文书,需要进行公证才可以被大陆认可并使用。那么这类公证要怎么办理呢,接下来将为大家介绍。
如果香港公司想要在内地投资设立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应该办理主体资料的公证,即对香港公司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以及最新的周年申报表进行公证,并注明用途以及省市。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公证书时,需要注意商业登记证是否已经过期,如果过期就需要换证后才能办理;香港公司如果想要直接收购内地的公司股份或者已有股份需要变更,或者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上述公证也适用。
如果香港公司需要在上海市、广东省的(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肇庆市)或者重庆市或者山东省的日照市等省市,办理外商投资、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时,要求有所不同。具体要求是:除需要对香港公司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以及最新的周年申报表进行公证外,还需要出具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决议的内容需要明确:
(1)办理何种工商登记事项;
(2)同意委派xx作为公司的获授权代表/有权签字人(必须是现任董事),xx身份证号码:……有权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工商登记事项之一切文件及于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3)确认该获授权代表的签字字样及公司的印章式样;
(4)其他工商登记机关要求明确的事项。
采用非决议形式办理公证的,无需董事前往香港,香港律师可自行办理;如若要采用决议形式办理公证的,董事需要前往香港,但如因疫情无法前往的,目前暂时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办理。
以上就是对涉及到工商登记变更的香港公司公证的介绍。如果您有任何香港公司公证等相关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迅捷财税拥有多年香港公司公证的经验,对业务流程了如指掌,可以为您提供全程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