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内地的交流越来越密切,很多香港公司都会来到内地进行商业活动,但是因为香港与我们内地的法律不同,有些需要用到的香港公司的文件是需要进行公证认证的,没有了解过的客户,想必对这个词有些陌生,而且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需要进行公证认证,需要我们对自身情况进行判断,接下来将为大家介绍香港公司公证认证的几种情况。
香港律师公证是由香港律师(也称为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转递专用章的公证文书。我们在进行公证认证之前,需要判断我们的情况是否需要进行公证,依据中国大陆的关联法例及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则,下列情况下需要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对有关文件、现实或行动进行公证:
1、香港公司预备在大陆建立公司、分公司或代表处;
2、香港公司董事会抉择用于大陆时,须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3、香港公司或自己托付授权别人或大陆的律师业务所处置特定业务时,亦须公证;
4、预备与大陆居民缔成婚姻;
5、请求内地亲属来港久居或来港接收工业;
6、收养内地孩童;
7、预备在大陆建立个体工商户,请求核实”香港效劳供给者身份”及预备从事CEPA协议项下之其他事项时,需依照需求由中国司法部托付评判人进行公证;
8、承继过程中触及大陆产业时;
9、报考中国司法考试或其他资历考试时;
10、触及大陆的赠与、受赠事宜;
11、在大陆触及诉讼,须提交有关香港的依据;
12、依据大陆有关行政部门的需求,须对某些文件、现实或行动公证的。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律师公证,是由具备资格的公证人进行公证,如香港文书送往中国大陆使用,需要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如果送往非大陆使用,则需要当地的国际公证律师进行公证。
以上就是适用于香港公司公证的所有情况,如果您无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进行公证认证,欢迎随时咨询我们。迅捷财税拥有多年香港公司公证经验,对业务流程了如指掌,可以为您提供全程优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