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因为香港优越的地理位置以及各种各样的优势,内地很多企业纷纷在香港注册公司,那么,如果香港公司想要在内地投资一家外商投资企业的话,应该怎么做呢?香港公司如果想要在内地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香港公司相关资料是不能直接在内地使用,需要由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公证证明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转递章。
也就是说是需要办理主体资料公证的,就是对香港公司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以及最新的周年申报表进行公证,而且还要注明用途以及省市。那么在公证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
第一,我们在办理公证书时,需要检查香港公司的商业登记证是否已经过期,如果过期的话,是需要我们更换了新的商业登记证才能办理的;
第二,香港公司如果想要直接收购内地的公司股份或者已有股份需要变更,或者需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上述公证也适用。
第三,如果香港公司需要在上海市、广东省的(广州市/深圳市/佛山市/东莞市/肇庆市)或者重庆市或者山东省的日照市等省市,办理外商投资、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时,要求有所不同。具体要求是:除需要对香港公司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以及最新的周年申报表进行公证外,还需要出具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决议的内容需要明确:
1. 办理何种工商登记事项;
2. 同意委派xx作为公司的获授权代表/有权签字人(必须是现任董事),xx身份证号码:……有权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工商登记事项之一切文件及于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3. 确认该获授权代表的签字字样及公司的印章式样;
4. 其他工商登记机关要求明确的事项。
第四,如果采用非决议形式办理公证的,不需要公司董事前往香港办理,香港律师就可自行办理;但是如若要采用决议形式办理公证的,公司董事需要前往香港,但如因疫情无法前往的,目前暂时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办理,详情可以来迅捷财税咨询。
迅捷财税有着多年处理相关事务的经验,团队成员都是相关领域的专家,如果在香港公司公证上有任何其他的问题,欢迎来迅捷财税与我们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