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陆和香港两地的贸易往来关系迅猛发展,香港公司文件在大陆使用的情况也随之增加。香港的商业文书要在中国使用,须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方可有效使用。香港公司公证又叫“香港律师见证”,由香港具备资格的律师公证人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公司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关于香港公司公证,常见于香港公司回内地成立合资企业,或是做外商投资时会用到。香港公司公证需要提供需公证的资料给到香港的律师办理公证。香港公司公证一般分为全套资料公证以及半套资料公证:
1、香港公司全套资料公证全套律师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公司注册证书、最新商业登记证、法团成立表格(未满一年公司)/最新周年申报表(一年以上公司)、章程。
2、香港公司半套资料公证半套律师公证只需要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和最新商业登记证这两项资料。
对于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在内地来讲是属于外资公司,而要回内地进行投资,其所用到的香港公司文件就需要先经过“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形成香港公司资料合法性公证文件。而“中国委托公证人”也就是内地法律认可的公证人。简单来说,就是香港居民在回内地处理法律等事务时,需要由司法部任命的“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公证并出具公证文书,并经过“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章专递,才能够在内地使用。实行这一制度,是由于香港与内地之间法律制度不同,办理公证证明所依据的法律、办证程序和效力不同,因而设置的一项特殊法律制度。其设立的目的,就是为了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而中国公证文书,则是指在香港签发的文件,经过合法程序而用于内地的文件。由于内地与香港执行的法律存在差异,因此在香港发出的合法文件,要在特殊场景下在内地使用,则必须经过公证。即公证必须由中国委托公证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就审查结果进行签章证明,否则该文件在内地视为无效。通常情况下,找秘书公司委托相关有资质的律师办理,提供相应所需进行公证的资料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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