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公司正常运营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公司发展产生一些人事上的变动,其中就包括新加坡公司董事的变更,那么董事变更中罢免董事需要做些什么呢?
通常董事变更会有以下几种情况:罢免董事、取消董事资格、董事辞职。公司一般会基于以下原因撤换董事:不良的个人行为、违反董事的职责、管理不善导致公司业绩不佳、个人参与企业丑闻。接下来对罢免董事做一些相关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白,只有股东能罢免董事。但是请注意,根据新加坡《公司法》(CA)第152(8)条,上市公司的董事不得罢免其他董事。
私人有限公司中,任何董事的免职都必须符合公司的章程。新加坡《公司法》第152(9)条规定,公司股东可通过普通决议(即超过50%的赞成票)罢免董事,并且公司章程中并无相关相反的条文。股东必须提前14天发出书面通知,但如果获得超过95%的投票同意,可以无需发书面通知。如果贵公司已全面采用《公司章程范本》,则可通过普通决议,在至少提前14天通知的情况下,将一名董事免职。要启动罢免董事的程序,公司股东必须召开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是否罢免董事,并通过决议。另外,公司章程也可能包括在某些情况下免除董事职务的条款。例如,在绝症或不道德行为的情况下。在这种情况下,除非公司章程规定了这一要求,股东将不需要投票罢免董事。
如果需要罢免上市公司的董事,需要遵守新加坡《公司法》第152条规定:除非公司章程或董事与公司之间的协议有所改变,否则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即超过50%的赞成票)罢免一名董事。当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启动罢免董事的程序时,还必须向股东和有关董事发出罢免董事的特别通知。此通知必须在会议前至少28天发出。如果不切实可行,可至少在会议前14天发出通知。
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第152(1)条,任何董事的免职,须在其继任人获委任后才生效。一旦公司通过Biz File+更新会计和公司监管局(ACRA)新董事的详细信息,董事将被正式罢免。
如果您有任何新加坡公司变更董事等相关的问题,欢迎随时咨询我们。迅捷财税拥有多年新加坡公司变更董事的经验,对业务流程了如指掌,可以为您提供全程优质的服务。